记者从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,为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风险防控,该局于30日发布的《关于推广应用河南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的通告》要求,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实行实名制。
据了解,目前,“河南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”已上线运行,实现了河南省冷藏冷冻肉类、水产品等进口冷链食品全程追溯管理。
根据通告,河南省现有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于2021年1月5日前在“河南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”中完成用户注册,如实上传库存冷藏冷冻肉类、水产品等进口冷链食品的来源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、核酸检测证明、预防性消毒证明、流向等追溯数据,并完成赋码工作。已有自建追溯系统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,可联系当地市场监管部门,采取批量导入或系统接口等方式上传数据。
此外,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实行实名制。食品生产经营者面向消费者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时,应在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或货柜醒目位置加贴“河南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”追溯码。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应使用支付宝或者微信扫码,核对产品信息与追溯码信息是否一致。消费者不能扫码购买时,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进行实名登记(包括姓名、地址、电话),并将登记信息上传至“河南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”。(记者 张浩然)
标签: 河南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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